我是婚前被法院判罚金6万块,现在刚结婚不到一年,用我老婆的名字买房会被执行吗

时间:2024-05-05 作者:杭州房产纠纷律师

协商不成可以起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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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时对婚前买房的判处是: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一方名下的、贷款购买的房产登记一方名下婚后以一方个人财产偿还房贷的,判处一方独自所有;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,判处双方共同所有;婚前一方贷款购买的房产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,按揭部分判处双方共同所有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第一千零六十三条
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
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
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
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
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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